武汉车加气/武汉车加气厂家
工艺设施
1 LNG储罐系统
1.1 LNG储罐设计与制造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制压力容器》GB150,《低温绝热压力容器》GB18442和《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TSG R0004的有关规定。
1.2 LNG储罐附属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a) 应设置就地指示的液位计、压力表;
b) 储罐应设置液位上、下限及压力上限报警,并远程监控;
c)储罐的液相连接管道上应设置紧急切断阀;
d)储罐应设置全启封闭式安全阀,且不应少于2个(1用1备),安全阀的设置应符合《固定式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TSG R0004的有关规定;
e)安全阀与储罐之间应设切断阀,切断阀在正常操作时应处于铅封开启状态;
f)与储罐气相空间相连的管道上应设置人工放散阀。
2 卸车
2.1 连接槽车的液相管道上应设置切断阀和止回阀,气相管道上宜设置切断阀。
2.2 LNG卸车宜采用奥氏体不锈钢金属软管,其公称压力不应小于装卸系统工作压力的2倍,其最小爆破压力应大于4倍的公称压力。
3 LNG泵
3.1 LNG潜液泵管路系统和附属设备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a)LNG储罐的底部(外壁)与潜液泵池的顶部(外壁)的高差应符合LNG潜液泵的安装使用要求;
b)潜液泵池的回气管道宜与LNG储罐的气相管道相接通; 利用潜液泵卸车时,则宜与槽车气相管相接;
c)应设置压力、温度或液位检测装置并远传监控;
d)在泵出口管道上应设置全启封闭式安全阀和切断阀。
3.2 柱塞泵的设置应符合下列规定:
a)LNG柱塞泵的设置应符合泵吸入压头要求;
b)泵的进、出口管道应设置柔性、防震装置;
c)泵的出口管道上应设置止回阀和全启封闭式安全阀;
d)柱塞泵出口应设置温度和压力检测装置,超压联锁停泵。
3.3柱塞泵运行产生的噪声范围应符合区域环境噪音有关规定。
4 加气设施
4.1 LNG加气机的技术要求应符合下列规定:
a)加气系统的充装压力不应大于汽车车载瓶的工作压力;
b)加气机计量误差不宜大于1.5%;
c) 加气机加气管端口应设拉断装置及切断阀;
d)加气机配置软管应符合第6.2.2条的有关规定。
4.2 LNG加气岛上宜配置氮气或压缩空气管吹扫接头。
5 气化器
5.1 多台LNG储罐可共用一台增压气化器。
5.2 空温气化器的选型应满足当地气温条件下的使用要求。
5.3 气化器的设计压力不应小于1.2倍工作压力。
5.4 高压气化器出口温度应满足储气、加气装置的要求,并设置温度检测及联锁装置。
6 管道系统
6.1 加气站的LNG管道和低温气相管道的设计应符合下列规定:
a)管道系统的设计应符合《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》GB50316 的规定;
b)管材和管件应符合现行国家标准《钢制压力容器》GB150、《工业金属管道设计规范》GB50316和《固定压力容器安全技术监察规程》TSG R0004的有关规定;
c)不锈钢无缝钢管应符合《流体输送用不锈钢无缝钢管》GB/T14976,管件应符合《流体输送用无缝管件》GB12459的有关规定;
d)法兰、垫片、紧固件的配制应与相连装置、阀门等连件的标准体系、规格一致;
e)LNG在管道内的流速泵前宜小于1m/s,泵后宜小于3m/s。
6.2 LNG储罐根部阀与储罐应采用焊接连接。
6.3 低温管道所采取的绝热措施应符合《工业设备及管道绝热工程设计规范》GB50264的有关规定。
6.4 管道的防腐应符合标准《钢质管道及储罐腐蚀控制工程设计规范》SY0007-1999第4章的有关规定。
6.5 LNG管道的两个切断阀之间应设置安全阀或其他泄压装置。
6.6 天然气放散应符合下列规定:
a) 集中放散的放散管管口应高出LNG储罐及12.0m范围内的建筑物2.0m以上,且距地面不应小于5.0m。放散管管口不得设雨罩等阻滞气流向上的装置,底部宜采取排污措施;
b)低温天然气应经加热器加热后放散,天然气的放散温度不宜比周围环境温度低50℃。
6.7 紧急切断系统
7.1 加气站、加油加气合建站应设置紧急切断系统,应能在事故状态下迅速关闭重要的LNG管道阀门和切断LNG泵电源。
7.2 紧急切断阀宜为气动阀。
7.3 紧急切断阀和LNG泵应设置连锁装置,并具有手动和自动切断的功能。
7.4 紧急切断系统应具有手动复位功能。
7.5 紧急切断系统宜能在以下位置启动:
a)距卸车点5m以内。
b)在加气机附近工作人员容易接近的位置。
c)在控制室或值班室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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